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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建物清拆|屋宇署清拆令處理、天台屋清拆及違例建築工程拆除

最後更新:2026-09-17 | 整理:英豪清拆工程施工團隊

僭建物清拆速覽

  • 清拆令期限:對「須予以取締」僭建物,屋宇署可依《建築物條例》第 24(1) 條發出清拆令,慣常期限一般為 60 天,實際以命令訂明為準。
  • 罰則:依第 40(1BA) 條,無合理辯解不遵從命令,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20 萬元及監禁 1 年,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 2 萬元。
  • 釘契:清拆令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不遵辦的警告通知同樣會註冊在業權紀錄。物業如有按揭,財務機構會獲知會。
  • 代辦工程:業主未在期限內糾正,屋宇署可進行或安排清拆工程,並向業主追討費用。
  • 2026 最新: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已於 2026 年 4 月 1 日重啟,接受新的僭建物申報。
  • 價錢行情:住宅僭建清拆約每呎 $30–$50;天台屋清拆約每呎 $50–$70。
僭建物清拆 天台屋清拆 香港違例建築工程拆除工程現場

01 — 服務範圍

僭建物清拆:協助業主依法拆除,還原物業合法狀態

英豪清拆工程為香港業主提供僭建物清拆服務,由上門評估、報價、施工到廢料清運一條龍跟進,涵蓋天台屋清拆、平台及天井構築物、圍封露台、外牆花籠、鐵皮屋、玻璃屋、違例招牌及村屋僭建物拆除。

僭建清拆與一般住宅清拆最大分別在於:它通常有法定期限。收到屋宇署清拆令的業主,不是「按方便時間施工」,而是要在命令訂明的期限內完成——所以我們的做法是先核對命令內容與期限,再倒推施工時間表,而不是先報價後排期。

服務覆蓋全港 18 區,並特別熟悉新界村屋、唐樓天台及舊樓外牆構築物的拆除條件。

02 — 定義

甚麼算是僭建物(違例建築工程)

凡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及同意,又不屬豁免審批工程、亦不是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簡化程序進行的樓宇加建或改動,均屬僭建物,即違例建築工程(Unauthorized Building Works, UBW)。

換句話說,判斷標準不是「有無影響安全」或「有無鄰居投訴」,而是「當初有無走過合法程序」。這也是很多業主誤判的地方——構築物用得好、搭得靚、用了二十年,法律上仍然是僭建物。

與一般拆牆的分別:單位內拆非結構牆屬豁免審批工程,無須事先取得屋宇署批准;但在天台、平台、外牆加建構築物,屬於「加建」而非「拆除」,一開始就需要批准。兩者的法律起點完全不同。可對照首頁法規要點及住宅清拆的主力牆章節。

03 — 執法政策

屋宇署執法政策:須予以取締與其他類別

屋宇署並非對所有僭建物即時執法,而是按執法政策分類處理。理解這個分類,才知道自己的個案有多急。

僭建物執法分類與處理方式
類別處理方式註冊安排
須予以取締(須優先取締)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24(1) 條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在指定期限內清拆或糾正清拆令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物業如有按揭,有關財務機構會獲知會
不屬須優先取締類別屋宇署可視情況送達勸諭信或警告通知,要求業主自願清拆業主未能在指定期限內遵照通知清拆,屋宇署會把警告通知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
構成明顯威脅者可由政府承建商清拆相關費用可向業主追討

3.1 政策範圍在 2011 年已大幅擴大

這個政策有所演變:根據審計署報告,2001 年政策原本列出七種「須優先取締」僭建物,2011 年 4 月起擴大至涵蓋所有位於樓宇天台、平台、天井及後巷的僭建物,即使沒有嚴重風險或環境滋擾。

因此「在天台/平台搭建已久也沒有事」並不代表不會被取締。只要構築物位於天台、平台、天井或後巷,即已落入須予以取締範圍,隨時可能收到清拆令。這是天台屋及平台構築物個案數量最多的原因。

3.2 檢控優先次序

審計署報告曾指出,下列情況的違法者應該最先檢控:重犯同一罪行兩次或以上者;正在興建中的違例建築物;違例建築物規模特大、違法者公然罔顧法紀或公眾安全;不履行法定命令;建築工程偏離核准圖則太遠;或進行建築工程時罔顧安全或工程可引致倒塌。

實務含意很直接:正在搭建中及已收到命令但不理這兩種情況,風險最高。

04 — 法定後果

清拆令、警告通知、釘契與罰則

4.1 期限與代辦工程

如屬「須優先取締」僭建物,屋宇署可發出清拆令,要求有關業主在指定期限內(通常為 60 天)清拆僭建物,並會把清拆令在土地註冊處註冊。樓宇業主如未能在清拆令訂明的指定期限內進行糾正工程,屋宇署可進行或安排進行清拆工程,或向有關業主提出檢控(《建築物條例》第 24(3)、24AA(7) 及 40 條)。

《建築物條例》第 24 條亦訂明,如僭建物擁有人沒有在指定期限內遵從清拆令,屋宇署可代該擁有人進行有關工程(代辦工程),並向他追討有關費用。換言之,拖延並不會令問題消失,只會由自己選承建商,變成被政府安排並收帳。

4.2 罰則條文

《建築物條例》第 40(1BA) 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第 24(1) 條送達予他的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20 萬元及監禁 1 年,及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 2 萬元。

《建築物條例》亦訂明,任何人沒有合理辯解而不遵從清拆令的規定,可被檢控;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20 萬元和監禁一年,而清拆令不獲遵從的情況持續的每一天,最高可另處罰款 2 萬元。

4.3 公開檢控案例(實際罰款金額)

不遵從清拆令的公開檢控案例
個案裁判法院罰款
屯門業主一直不遵從清拆命令,涉多個位於新界屯門的僭建物屯門裁判法院$144,600
共同業主沒有遵從清拆命令—逾 $100,000
荃灣享和街兩名業主沒有遵從清拆令西九龍裁判法院各 $70,000
油麻地炮台街一幢四層樓宇業主沒有遵從清拆令觀塘裁判法院$56,200

由這些數字可見一個規律:拖延的成本,往往遠高於清拆本身的費用。以天台屋每呎 $50–$70 的行情計算,一個 200 呎天台構築物的清拆費用,可能低於單次罰款金額。

4.4 釘契對物業的實際影響

  • 不論是法定命令或法定警告通知,屋宇署都會在土地註冊處業權註冊紀錄登記,即俗稱「釘契」
  • 物業如有按揭,有關財務機構會獲知會
  • 影響按揭申請、轉按及物業出售的成交流程——買方律師查契時會發現
  • 解除註冊紀錄的前提,是先依法完成清拆並向屋宇署提交所需資料

已經收到清拆令或警告通知?把命令文件相片、僭建物位置相片及單位地址 WhatsApp 給我們,可先評估施工方式及所需時間,再安排上門實測出分項清拆報價單,配合命令期限倒推時間表。
WhatsApp 6803-1458 預約免費上門評估

05 — 2026 最新

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已於 2026 年 4 月 1 日重啟

這是新界村屋業主目前最值得留意的一項安排。

5.1 計劃背景與重啟日期

為配合針對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新界村屋」)僭建物的加強執法行動,並遏止新僭建物及保障新界村屋的結構安全,屋宇署於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推行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該計劃的申報期限已於 2012 年 12 月 31 日結束;由 2026 年 4 月 1 日起,申報計劃已重啟並接受新的僭建物申報,讓當年沒有申報的業主作出申報。

所謂「村屋」,是指根據《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規定,符合訂明規格並獲地政總署署長簽發豁免證明書的屋宇,其建築工程可獲豁免而不受《建築物條例》的部分條文及相關規例管制。

5.2 資格條件

重啟申報計劃的申報資格
條件要求
建成時間須為 2011 年 6 月 28 日前已建成的現存僭建物
類別須屬首輪取締目標以外
執法紀錄屋宇署於該日前亦未有採取執法行動
風險程度對生命或財產不構成明顯威脅或迫切危險
結構安全有關僭建物已證明結構安全
提交方式由業主委任的適任技術人員或註冊專業工程師透過屋宇署網站內的電子系統提交申報(電子申報表格 BD0002)
行政費用600 元

5.3 申報不等於合法化

經申報的個案仍會被視為僭建物,除非構成即時危險,否則署方不會就申報個案即時取締。申報計劃的目的並非使該等僭建物合法化或豁免執法,而是讓屋宇署能集中資源優先處理性質嚴重的「首輪取締目標」僭建物。2012 年申報期完結時,屋宇署共接納約 25,600 個僭建物申報。

2012 年計劃涵蓋共 11 類僭建物,例子包括地面擴建物、圍封露台、圍封不超過 50% 的天台面積等違例情況較輕、潛在風險較低的現存構築物。

5.4 每五年安全檢驗的持續責任

  • 業主須就已申報的僭建物每五年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檢驗,並向屋宇署提交安全證明報告及行政費用
  • 檢驗須由業主委聘的合資格人士就已申報的僭建物及其對所屬主體構築物的影響進行
  • 如業主已成功參與 2012 年推行的申報計劃,無須在重啟的申報計劃重新提交資料,但仍須繼續每五年的安全檢驗

對業主的實際選擇:符合資格的低風險構築物,可考慮申報並持續做安全檢驗;不符合資格、屬首輪取締目標、或已收到執法文件的構築物,則應盡早安排清拆。兩條路的分岔點,就在上表那六項條件。申報程序須由適任技術人員或註冊專業工程師辦理,我們負責的是清拆施工那一部分。

06 — 類型

常見僭建物類型與清拆方式

常見僭建物類型、清拆重點與注意事項
類型清拆重點必須留意
天台屋/天台構築物先拆屋面及非結構部分,再拆牆體與地台,最後修補天台防水層屬須予以取締範圍;防水層必須重做,否則直接漏水到下層
平台及天井構築物分段拆除並吊運物料,注意排水口不可堵塞2011 年 4 月起已納入須予以取締範圍
後巷構築物清空後拆除,恢復通道淨寬涉及走火通道,不可阻塞
圍封露台/工作平台拆除鋁窗、玻璃及圍封結構,還原原有欄河屬外牆範圍,須先取管理處同意
鐵皮屋/玻璃屋切割鐵架、拆玻璃並分類回收玻璃須妥善包裹防割傷及墜落
外牆花籠、晒衣架、雨篷高空拆除鐵架及支撐件,修補外牆及防水屬高空清拆,須設圍封及防墜措施
違例招牌及燈箱拆鐵架、膠面板及電線,修補外牆固定孔涉及公共位置及行人安全
地面擴建物(村屋常見)拆除加建牆身及屋面,回復原有外牆線可能屬申報計劃涵蓋類別,見第五章
石屎加建結構混凝土拆除及石屎鑽鑿分段破除震動及噪音大,須按施工時段進行

單項工序的施工細節可對照拆牆打瓦工程案例及首頁的單項清拆工序表;商業招牌個案可參考商場店舖清拆。

07 — 價錢

僭建物清拆價錢

以下為市場行情參考範圍,並非本公司報價。實際收費須經上門實測後書面確認。

僭建物清拆價錢市場參考
類型每呎參考價價錢主要受甚麼影響
住宅僭建清拆$30 – $50構築物結構、拆除後修補範圍、是否涉及屋宇署清拆令
天台屋清拆$50 – $70高空作業、圍封、物料吊運、天台防水層重做
外牆構築物(花籠、雨篷、招牌)按項目計高度、是否需棚架或吊船、外牆修補面積
石屎加建結構按項目計石屎厚度、鑽鑿量、震動管制、廢料重量

7.1 僭建清拆比一般清拆貴的四個原因

  1. 高空作業成本——需棚架或吊船、圍封防墜及物料吊運,這部分往往佔總額不小比例
  2. 修補與防水——拆完不是完事,天台防水層、外牆固定孔、牆身飾面都要修補
  3. 廢料重量集中——石屎加建結構廢料重,處置收費按公噸計,直接推高成本
  4. 時間壓力——有法定期限的個案排期彈性低,未必能等最經濟的檔期

完整價錢邏輯見首頁清拆價目表;報價陷阱可看識別清拆黑店指南;僭建專題可看僭建物清拆指南。

08 — 處理流程

收到屋宇署清拆令後的 8 個步驟

  • ① 核對命令內容及期限看清楚是依第 24(1) 條發出的清拆令,還是警告通知;記錄命令編號、指明的僭建物項目、位置及須完成的指定期限(清拆令一般 60 天,實際以命令訂明為準)。
  • ② 確認業權及送達對象確認命令送達的是自己、共同業主還是法團。共同業主同樣有責任——過往有共同業主因未遵從命令而被判罰款逾 10 萬元的案例。
  • ③ 查核土地註冊處紀錄清拆令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不遵辦的警告通知同樣會註冊在業權紀錄。物業如有按揭,財務機構會獲知會。
  • ④ 評估拆除範圍與施工方式安排上門實測,確認構築物結構、是否涉及高空作業、有無棚架或吊船需求,以及對主體結構及防水層的影響。
  • ⑤ 按需要委任建築專業人士若須呈交圖則或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處理,須委任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或訂明註冊承建商等合適人士辦理手續。
  • ⑥ 辦理施工前手續向管理處提交工程申請、保險文件及押金;如需在限制時間內使用機動設備施工,須先向環境保護署申領建築噪音許可證。
  • ⑦ 依法清拆及還原設置圍封及防墜措施,分段拆除,修補受影響的牆身、防水層及外牆飾面,並將惰性與非惰性廢料分類運往合法設施。
  • ⑧ 完工存檔及跟進註冊紀錄保留施工前後相片、廢料處置單據及運載記錄,按屋宇署要求提交完工資料,並跟進土地註冊處註冊紀錄的解除安排。

時間管理提醒:60 天聽落好似很長,但要扣除管理處審批工程申請、棚架搭建、噪音許可證申請及天氣延誤。實務上建議收到命令後兩星期內就要完成評估及報價,開始排期,否則很容易在期限前一星期才發現搭棚檔期排不到。

09 — 安全

高空清拆安全與施工時段

9.1 高空清拆的安全措施

  • 工作平台——按構築物位置及高度設置棚架或吊船,不以簡陋支撐代替
  • 圍封與防墜網——防止碎料及工具墜落,保護樓下行人及車輛
  • 物料吊運——拆下的鐵架、玻璃及石屎分批吊運,不從高處拋落
  • 保護鄰戶——封閉下方單位的窗戶範圍及排水口,避免碎屑進入
  • 保險文件——第三者責任及勞工保險文件齊備,並依管理處要求提交

9.2 施工時段:《噪音管制條例》要求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 400 章)第 6 條,在限制時間——即晚上 7 時至翌日上午 7 時,及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時間——使用機動設備進行一般建築工程,或在「指定範圍」進行「訂明建築工程」,必須領有建築噪音許可證。訂明建築工程包括裝卸瓦礫、木板、鋼條、木料或棚架材料,敲擊工序,以及構築和拆卸模板或棚架——搭棚及拆棚本身就已在列。許可證有效期一般由數天至最多六個月。

實務含意:僭建清拆幾乎必然涉及搭棚及拆棚,所以就算日間施工,也要留意棚架物料裝卸的時間安排;若因期限緊迫而需夜間或假日趕工,必須先處理許可證,不能靠「降低音量」解決。

10 — 廢料

廢料處理與建築廢物處置收費

建築廢物處置收費(現行水平,每公噸)
處置設施接收廢物類別每公噸收費
公眾填料接收設施完全由惰性建築廢物組成(石屎、磚、砂石)$71
篩選分類設施含較高比例惰性物料的混合廢物$175
堆填區惰性物料比例低的建築廢物$200
離島廢物轉運設施含任何百分比惰性物料$200

最低收費按 1 公噸計算(離島廢物轉運設施例外,最低 0.1 公噸)。僭建清拆的廢料組合通常較複雜——石屎與磚渣屬惰性,鐵皮、鋁窗、玻璃、木料、防水膠料屬非惰性,混裝會令收費由每公噸 $71 一級跳至 $175 或 $200 一級。因此我們會在現場源頭分類裝載,並保留處置單據及運載記錄——這些文件在完工存檔及跟進註冊紀錄時同樣有用。

石棉提醒:舊天台構築物的屋面片材、水管保溫層及隔熱物料屬石棉高風險位置。石棉受《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 311 章)管制,環境保護署根據該條例第 51(1) 條備存石棉承辦商註冊紀錄冊供公眾查閱,以便聘請註冊石棉承辦商;公眾亦可書面查詢個別註冊石棉人士過去兩年所收到的警告信及監督命令總數。懷疑含石棉時不應直接敲拆。詳見首頁建築廢料處理。

11 — 案例

僭建物清拆工程案例

如需查看更多現場照片,可參閱工程案例相簿。

12 — 常見問題

僭建物清拆常見問題 FAQ

甚麼算是僭建物?

凡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及同意,又不屬豁免審批工程、亦不是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簡化程序進行的樓宇加建或改動,均屬僭建物,即違例建築工程。常見例子包括天台搭建的屋宇、平台及天井構築物、圍封露台、外牆花籠、鐵皮屋、玻璃屋及違例招牌。

屋宇署是否對所有僭建物即時執法?

不是。屋宇署按執法政策把僭建物分為「須予以取締」及其他類別,優先處理須予以取締的類別,其餘會以勸諭信或警告通知等方式處理。政策有演變:2001 年原本列出七種須優先取締僭建物,2011 年 4 月起擴大至涵蓋所有位於樓宇天台、平台、天井及後巷的僭建物,即使沒有嚴重風險或環境滋擾。所以「搭建已久也沒有事」並不代表不會被取締。

收到清拆令有幾多日時間清拆?

對須予以取締的僭建物,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24(1) 條向業主發出清拆令,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清拆,慣常做法一般為 60 天,實際以命令訂明為準。清拆令會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物業如有按揭,有關財務機構會獲知會。

不遵從清拆令有甚麼後果?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40(1BA) 條,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根據第 24(1) 條送達予他的命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20 萬元及監禁 1 年,並可就該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 2 萬元。此外,業主未能在期限內進行糾正工程,屋宇署可進行或安排進行清拆工程(代辦工程)並向業主追討費用,或提出檢控。

實際罰款金額通常有幾多?

視個案而定,公開檢控案例可作參考:屯門一名業主一直不遵從清拆命令,被判罰款 $144,600;荃灣兩名業主各罰 $70,000;油麻地一名業主罰款 $56,200;亦有共同業主因未遵從命令被判罰款逾 $100,000。由於罰則含「持續每天另罰 2 萬元」條文,拖延越久金額越高。

新界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重啟了嗎?

是。政府於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推行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申報期已於 2012 年 12 月 31 日結束;由 2026 年 4 月 1 日起,申報計劃已重啟並接受新的僭建物申報,讓當年沒有申報的業主作出申報。詳見第五章。

村屋僭建物申報計劃的資格條件是甚麼?

重啟計劃大致沿用舊有安排,只適用於2011 年 6 月 28 日前已建成、屬首輪取締目標以外,而屋宇署於該日前亦未有採取執法行動的現存僭建物;有關僭建物須對生命或財產不構成明顯威脅或迫切危險,並已證明結構安全。須由業主委任的適任技術人員或註冊專業工程師透過屋宇署網站電子系統提交申報(電子申報表格 BD0002),並繳付行政費用 600 元。

申報後僭建物就會變成合法嗎?

不會。經申報的個案仍會被視為僭建物,除非構成即時危險,否則署方不會就申報個案即時取締。申報計劃的目的並非使該等僭建物合法化或豁免執法,而是讓屋宇署集中資源優先處理性質嚴重的首輪取締目標僭建物。業主須每五年重新進行一次安全檢驗,並向屋宇署提交安全證明報告及行政費用。

2012 年已申報過,需要重新申報嗎?

不需要。如業主已成功參與 2012 年推行的申報計劃,無須在重啟的申報計劃重新提交資料,但仍須對已申報的僭建物繼續進行每五年的安全檢驗,並適時向屋宇署提交安全證明及行政費用。

僭建物清拆價錢大約費用是多少?

市場行情參考:住宅僭建清拆約每呎 $30–$50;天台屋清拆因涉及高空作業、圍封及物料吊運,約每呎 $50–$70。實際價錢受構築物結構(鐵皮、玻璃、石屎)、樓層、有無吊運需求、修補範圍及廢料量影響,須經上門評估後確認。詳見第七章。

高空僭建清拆如何確保安全?

須設置棚架或吊船作工作平台、加設圍封及防墜網、物料分批吊運不從高處拋落、封閉下方單位窗戶範圍及排水口,並備妥第三者責任及勞工保險文件。若在限制時間(晚上 7 時至翌日上午 7 時,或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任何時間)使用機動設備施工,或在指定範圍進行訂明建築工程,必須先領有建築噪音許可證。

拆除僭建物的廢料如何處理?

惰性廢料(石屎、磚、砂石)與非惰性廢料(鐵皮、木料、膠料、玻璃)須分開裝載。現行處置收費:公眾填料接收設施每公噸 $71、篩選分類設施 $175、堆填區 $200、離島廢物轉運設施 $200,最低按 1 公噸計(離島設施最低 0.1 公噸)。我們會保留處置單據及運載記錄。

英豪清拆工程可以代辦屋宇署申報或呈交圖則嗎?

我們負責清拆施工、廢料清運及現場還原,並配合業主委任的建築專業人士辦理相關程序。依規定,呈交圖則、申報及安全檢驗須由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或適任技術人員等合適人士處理;我們會提供施工相片、廢料處置單據及完工資料配合存檔。

僭建物清拆服務覆蓋邊區?

全港 18 區:中西區、灣仔、東區、南區、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黃大仙、觀塘、葵青、荃灣、屯門、元朗、北區、大埔、沙田、西貢及離島。新界村屋及唐樓天台個案經驗較多。可致電或 WhatsApp 6803-1458,或前往聯絡我們留下資料。

13 — 相關連結

其他清拆工程案例分類

僭建與清拆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

  1. 審計署《屋宇署對違例建築物採取的行動》——清拆令期限(通常 60 天)、土地註冊處註冊、代辦工程及檢控安排,以及《建築物條例》第 24(3)、24AA(7) 及 40 條的罰則說明。aud.gov.hk/摘要
  2.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有關僭建物的政府政策》——須優先取締僭建物、清拆令 60 天期限、第 24 條代辦工程及追討費用。legco.gov.hk
  3. 政府新聞公報檢控案例——《建築物條例》第 40(1BA) 條罰則及實際罰款金額(�acter門 $144,600、荃灣各 $70,000、油麻地 $56,200 等)。info.gov.hk
  4. 審計署《屋宇署為解決違例建築物問題而進行的工作》——檢控優先次序。aud.gov.hk
  5. 屋宇署《重啟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僭建物申報計劃》——2026 年 4 月 1 日重啟、申報資格、電子申報表格 BD0002、行政費用 600 元及每五年安全檢驗要求。bd.gov.hk
  6. 屋宇署指引 GL01RRS 及 GL03——申報計劃重啟安排及已申報僭建物每五年重新進行安全檢驗的規定。GL01RRS/GL03
  7. 發展局諮詢文件——2012 年申報計劃涵蓋類別、約 25,600 個獲接納申報,以及申報並非使僭建物合法化的說明。devb.gov.hk
  8. 立法會答覆——《建築物條例(新界適用)條例》下村屋豁免證明書安排。info.gov.hk
  9. 環境保護署《噪音管制條例》(第 400 章)指引——限制時間、建築噪音許可證及訂明建築工程範圍。epd.gov.hk
  10. 環境保護署《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及《石棉承辦商註冊紀錄冊》。收費計劃/石棉註冊紀錄冊
  11. 執法政策分類(須予以取締與其他類別、2001 年七類擴大至 2011 年 4 月涵蓋天台、平台、天井及後巷)及釘契安排——本地規例整理平台公開資料。
  12. 僭建及天台屋清拆價錢市場行情(每呎 $30–$50 及 $50–$70)——綜合 Toby、dismantle360 及本地清拆業界公開價目表,2025–2026 年。

本頁所列價錢屬市場行情參考範圍,並非本公司報價或承諾價;法例條文、罰則、執法政策及申報計劃安排以屋宇署及相關政府部門最新公佈為準,個別個案應以送達的命令或通知內容為依據,必要時應諮詢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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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清拆令?盡早安排評估,避免罰款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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