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5-12-08 |最後更新:2026年9月17日
一句總結:收到屋宇署清拆令,最貴的做法是「拖」。不遵從清拆令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200,000 及監禁一年,罪行持續每一天另罰最高 $20,000;若由政府承建商代辦,業主還要付工程費、監督費及不多於費用 20% 的附加費。本文逐步拆解執法四階段、釘契後果、行動清單及僭建物清拆的技術重點。查詢:6803-1458。
引言:僭建問題的真正成本不是拆除費
在香港,樓宇密集、加建普遍,僭建物清拆是清拆工程中最容易被低估的一類。低估的原因是大部分業主把它當成「一項工程」,而它其實是「一條有期限的法律程序」——工程只是其中一步。
真正的成本結構是:拆除費 + 修補費 + 時間成本 + 法律風險。而最後一項若處理不當,往往遠超前三項總和。這篇集中講法律程序與應對次序;若你要找的是問題總覽,請看清拆樓宇常見問題及解決方案完整指南;若你要找費用與報價比較方法,請看清拆費用結構與報價拆解。
一、甚麼是僭建物(違例建築工程)
凡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及同意,又不屬豁免審批工程、亦未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簡化程序進行的樓宇加建或改動,均屬違例建築工程,即俗稱僭建物。
三條分界線(先分清自己屬哪一類)
| 類別 | 典型例子 | 程序要求 |
|---|---|---|
| 須事先批准及同意 | 拆除或改動結構牆、樑、柱;整幢樓宇拆卸 | 委任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呈交圖則獲批准同意,由註冊承建商施工 |
| 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 豎設、改動或拆除非承重牆;部分招牌項目 | 共 126 項分三級(第 I 級別 44 項、第 III 級別 42 項),三級均須完工後 14 天內呈交完工文件 |
| 豁免審批工程 | 拆除單位內非結構牆 | 無須事先批准及同意,但仍須符合《建築物條例》規定,包括消防安全 |
| 違例建築工程(僭建) | 天台加建、平台構築物、外牆花籠、違規簷篷、未經批准招牌 | 屋宇署可發出警告通知或第 24 條法定命令要求清拆或糾正 |
留意一個常見誤解:「豁免審批」不等於「無規矩」。拆除單位內非結構牆雖然無須事先取得批准及同意,但仍須符合條例包括消防安全方面的規定。詳見許可證及法律合規問題。
二、屋宇署執法四階段(這是整篇最重要的一節)
了解自己身處哪一階段,決定你還有多少時間與選項。
-
勸諭信
屋宇署積極回應投訴,如視察後確定發現屬須優先取締的僭建物,會向業主發出勸諭信,敦促盡快糾正物業的違規情況。此階段仍屬「勸」,但已開始計時。 -
警告通知
至於未獲較高優先清拆次序的僭建物,屋宇署會因應情況發出勸諭信或警告通知,要求業主自行清拆。若業主未能在指定日期前清拆通知內列明的僭建物,屋宇署便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該警告通知(即俗稱「釘契」)。 -
法定命令(清拆令)
若業主未能在指定期限內展開糾正工程,屋宇署會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24(1) 條發出法定命令,飭令業主清拆有關僭建物或糾正違例工程,並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該命令。 -
檢控與代辦工程
若業主仍未遵從法定命令,屋宇署可提出檢控;同時根據第 24 條,如業主沒有在指定期限內遵從清拆令,屋宇署可代該業主進行有關工程(代辦工程),並向他追討費用。
關鍵判斷:由「勸諭信」到「代辦工程」,每一步都在增加成本。最便宜的處理時點,永遠是收到第一封信的時候——那時你仍可自行選承建商、自行安排檔期、自行控制報價。
三、釘契:在土地註冊處註冊的實際後果
「釘契」是俗稱,指屋宇署把警告通知或法定命令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令違規事項出現在物業的土地登記記錄上。
三個實際影響
- 按揭機構會知道:土地註冊處會記錄有關命令;物業如有按揭,相關的財務機構會獲知有關命令。
- 影響買賣:買方律師查契時會發現記錄,通常會要求先行處理或在成交安排上作出保留。
- 責任可能延續:清拆令相關費用的追討安排,在條例上有機制與物業掛連,因此「出售物業後便毋須承擔責任」並不一定成立;涉及業權與合約條款的判斷應諮詢律師。
一個容易忽略的條文差異
就清拆令的註冊,《建築物條例》第 24(2C) 條用的是「可」(即建築事務監督可安排註冊);而就警告通知,第 24C(4) 條用的是「須」。實務意義是:不要以為「未見釘契」就代表沒有問題,也不要以為「一定會釘」——應直接查土地登記記錄及命令文本確認。
四、不遵從命令的代價(用數字看)
刑事罰則
| 項目 | 上限 |
|---|---|
| 罰款(一經定罪) | $200,000 |
| 監禁 | 一年 |
| 罪行持續:每一天另處罰款 | 最高 $20,000 |
屋宇署近年持續就不遵從法定命令的個案提出檢控並公布結果,近年公布的個案中,個別業主被判罰款達六位數,亦有涉及多張命令而罰款合計逾二十萬元的情況。
代辦工程的費用結構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24 及 33 條,屋宇署可向業主追討僭建物清拆工程的費用、監督費及不多於費用 20% 的附加費。
簡單比較(示意):假設同一項僭建物清拆,自行安排合資格承建商的工程費為 X。
- 自行處理:約 X(可比價、可選檔期、可分階段付款)
- 政府代辦:工程費(由政府承建商執行,不由你議價)+ 監督費 + 不多於工程費 20% 的附加費
- 另加:不遵從命令的罰款(最高 $200,000)及持續每日罰款(最高 $20,000)
結論很直接:拖延不會省錢,代拆成本通常較自行安排更高,還要加上刑事風險。
五、收到清拆令後的七步(照做即可)
- 看清三項關鍵資料:命令依據的條文、須清拆或糾正的項目範圍、遵從期限。
- 核對現場與命令範圍:逐項對照並拍照;有疑問先向屋宇署查詢澄清,切勿憑猜測開工。
- 判斷是否涉及結構:涉及結構構件者須委任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處理程序;只涉非結構部分者程序較簡單。
- 確認資格與程序:屬小型工程範圍?須訂明註冊承建商?有否含石棉物料(須動工前最少 28 天完成呈交及通知)?須否建築噪音許可證?
- 取得逐項書面報價:須列明清拆範圍、防水及外牆修補、高空安全安排、廢料清運及政府處置費,並確認可在期限前完成。
- 施工並完整記錄:按命令範圍施工,處理防水層及外牆修補,控制高空墮物風險,拍攝施工前、中、後照片。
- 完成後通知並保留文件:按命令要求通知屋宇署安排視察,保留完工照片、報價單、工程單及廢料運載記錄。
時間安排的通則:由期限倒數,預留驗收緩衝、大廈行政時間及法定前置期。逆算方法見交吉日逆算排程法,前置期一覽見法定及行政前置期。
六、常見僭建物類型與拆除重點
| 類型 | 主要風險 | 拆除重點 |
|---|---|---|
| 天台屋/天台加建 | 下層漏水、結構荷載、高空墮物 | 先確認範圍;拆後檢視及修補原有防水層;設圍封 |
| 平台構築物 | 排水受阻、防水層破損 | 清理排水位;修補平台防水及批盪 |
| 後巷加建 | 阻塞通道、消防風險 | 分段拆卸;保持通道暢通;廢料即日運走 |
| 外牆花籠、鐵籠 | 高空作業、外牆開孔滲水 | 吊船或棚架;切割後分段落下;外牆補孔 |
| 違規簷篷 | 墮物傷人、行人安全 | 設行人圍封及警示;夜間或低人流時段施工 |
| 玻璃屋、玻璃棚 | 玻璃碎裂飛散 | 先貼膜或框內拆除;碎料容器盛裝 |
| 村屋加建部分 | 車路狹窄、結構交接複雜 | 小型車分批運料;處理與原結構的交接修補 |
| 違例招牌 | 高空、電源、外牆修補 | 先截電源;吊船或棚架;補孔及防水 |
| 室內違例間隔/分間單位相關工程 | 消防及逃生路線、結構荷載 | 核對命令範圍;注意消防安全規定 |
對應案例可參考僭建物清拆工程案例,服務內容見服務範圍:僭建物清拆,深入說明見僭建物清拆指南。
七、違例招牌與檢核計劃(商戶必讀)
任何未經屋宇署批准及同意,又未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規定豎設的招牌,均屬違例建築工程(指定豁免工程除外),屋宇署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 24 條向招牌負責人或相關人士發出清拆令。
違例招牌檢核計劃(2013 年 9 月 2 日起實施)
- 適用對象:在 2013 年 9 月 2 日之前已經豎設、規模較小、潛在風險較低,並符合相關小型工程項目技術規格的違例招牌
- 程序:由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訂明註冊承建商進行安全檢查、鞏固(如有需要)及向屋宇署核證
- 效果:通過檢核後可繼續保留使用,屋宇署不會對已通過檢核的違例招牌採取執法行動
- 期限:通過檢核只可保留 5 年,有效期屆滿須重新進行檢查核證,否則須予拆除
商戶最常錯的一步:以為「檢核過就永久合法」。實際上 5 年一到就要重新檢核或拆除。結業或退租時,招牌長期缺乏保養會加速損耗,宜一併拆除而非留給下一手承擔。
八、拆除技術:三個最容易出事的位置
1. 防水層
天台屋、平台構築物下方往往就是舊防水層。拆除後必須檢視並修補,否則第一場大雨就會有下層滲水投訴。報價階段就要把防水修補範圍寫明,這是僭建清拆最常見的爭議來源。
2. 高空作業與行人安全
外牆花籠、簷篷、招牌屬高空工序,須設防墜措施、圍封及警示,必要時安排吊船或棚架;地舖位置還要考慮行人通道與交通安排。清拆屬高風險工序,僱主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確保工人安全及健康——按 2023 年 4 月 28 日生效的職安健修訂條例,極嚴重個案最高罰款 1,000 萬元及監禁兩年,簡易程序下僱主一般責任條文最高 300 萬元、僱員 15 萬元。
3. 外牆開孔與修補
拆走固定件後留下的螺栓孔、支架孔若未妥善封補,會成為長期滲水源。應要求承辦商列明補孔及外牆修補的做法與範圍。
另外兩項不可略過
- 石棉:舊樓天花、保溫層或舊式牆板可能含石棉。須聘註冊石棉顧問調查並擬備調查報告及消減計劃,動工前最少 28 天送達環保署,並於工程展開不少於 28 日前書面通知動工日期,由註冊石棉承辦商施工;違反通知規定最高罰款 20 萬元。
- 勞保: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 40 條,所有僱主必須為所有僱員投購僱員補償保險,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兩年,並須支付附加費。委託前應要求出示有效保單。
九、危險構築物與時間極緊的情況
若構築物已呈危險狀態(例如鬆脫、傾斜、有墮下風險),時間壓力會遠高於一般個案。處理次序建議如下:
- 先止險:設圍封、警示,必要時安排臨時支撐或封閉受影響通道,防止墮物傷人
- 即日聯絡承建商到場:先評估可即時處理的部分(例如移除鬆脫件),與須經程序的部分分開
- 按命令要求處理程序:涉及結構者仍須依法定程序,不能因急而跳步
- 如確實無法在期限內完成:應主動向屋宇署說明實際情況及已採取的措施,並提交可行時間表
- 全程記錄:拍照、書面往來、報價與工程單全部保留
可壓縮與不可壓縮的部分,見加急清拆:可以壓縮的與不能壓縮的。石棉的 28 天、噪音許可證的審批期、結構審批程序,全部屬不可壓縮。
十、鄰里投訴與噪音管制
僭建清拆多數在外牆或天台進行,噪音與粉塵影響範圍比室內工程大,投訴風險更高。
法定時段
根據《噪音管制條例》(第 400 章),除已取得有效建築噪音許可證外,不得在限制時間內使用機動設備進行一般建築工程;限制時間指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七時,以及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的任何時間。法例規定監督須在接獲申請起 28 日內告知評審結果,環保署現以 14 日完成處理為目標。
四個實務做法
- 高噪音工序集中在平日日間並分成上下午兩段,中間留靜音時間
- 施工前經管理處張貼通告,載明日期、時段及聯絡電話
- 設防塵網、圍封及碎料容器,控制粉塵與墮物
- 收到滲水或裂縫反映即時到場檢視並拍照記錄,避免事後責任不清
十一、大型舊樓與整幢拆卸(與室內清拆的分界)
整幢樓宇拆卸屬《建築物條例》下的專門工程,與室內清拆是兩回事。
- 五類專門工程:拆卸工程、基礎工程、現場土地勘測工程、地盤平整工程及通風系統工程,須由相關類別的註冊專門承建商承辦
- 圖則審批:拆卸圖則連同穩定性報告及計算書須呈交屋宇署審批
- 批准後仍須提交:地盤安全監工計劃書、適任技術人員姓名及資料、操作動力機械裝置人員的詳細資料、泥石處置及管理制度的詳細資料,以及地盤工程師資料(如須委聘)
- 取得同意書後方可展開工程
英豪清拆工程專注室內清拆、裝修清拆、局部拆卸及清拆還原;若屬整幢樓宇拆卸,我們會直接說明並建議循相關法定程序委任合適承建商。服務邊界見我們不承接的工程。
十二、廢料處置與運載記錄
僭建清拆的廢料多為石屎、磚、瓦礫等惰性建築廢物,重量高但級別低,只要分類得好,處置成本可控。
| 處置設施 | 接收廢物種類 | 每公噸收費 |
|---|---|---|
| 公眾填料接收設施 | 完全由惰性建築廢物組成 | $71 |
| 建築廢物篩選分類設施 | 含按重量計多於 50% 惰性建築廢物 | $175 |
| 堆填區 | 含按重量計不多於 50% 惰性建築廢物 | $200 |
| 離島廢物轉運設施 | 含任何百分比惰性建築廢物 | 每 0.1 公噸 $20 |
除離島設施外,最低收費為 1 公噸,超過 1 公噸按每 0.1 公噸計算;使用前須先向環境保護署開立建築廢物處置帳戶。運載記錄在僭建個案特別重要——它是「已按法例合法棄置」的書面憑證。完整流程見建築廢料清運全流程,設施位置及時間見政府廢物設施位置。
十三、承建商資格對照(釐清「牌照」問題)
| 工程性質 | 所需資格 | 備註 |
|---|---|---|
| 整幢樓宇拆卸(專門工程) | 註冊專門承建商(拆卸工程類別) | 另須認可人士呈交拆卸圖則及穩定性報告獲批准 |
| 一般建築工程 | 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 — |
| 小型工程(126 項、三級別) | 訂明註冊承建商(按級別) | 三級均須完工後 14 天內呈交完工文件 |
| 含石棉物料工程 | 註冊石棉承辦商(另須註冊石棉顧問) | 動工前最少 28 天呈交及通知 |
| 結構評估及圖則呈交 | 認可人士(AP)及註冊結構工程師(RSE) | 屬專業人士職責,非承建商 |
| 違例招牌檢核核證 | 訂明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訂明註冊承建商 | 通過檢核有效期 5 年 |
本文早期版本寫「清拆公司必須持有香港屋宇署認可的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牌照」,講法過於籠統。準確講法是:香港並無一張通用「清拆牌照」,而是按工程性質對應上表不同註冊類別。正確的問法是:「我這項工程需要哪一種資格?由誰持有?」——而不是問「你是否有牌」。
十四、十個常見誤解
| 誤解 | 事實 |
|---|---|
| 「收到通知後擱置,沒有跟進」 | 不遵從法定命令屬刑事罪行,最高罰款 $200,000 及監禁一年,持續每日另罰最高 $20,000 |
| 「政府代拆仲慳事」 | 代辦工程須付工程費、監督費及不多於費用 20% 的附加費,且無法議價及選檔期 |
| 「出售物業後便毋須承擔責任」 | 命令會在土地註冊處留下記錄,買方律師會查出;相關費用追討有機制與物業掛連,應諮詢律師 |
| 「尚未有註冊負擔便代表沒有問題」 | 清拆令的註冊條文用「可」,警告通知用「須」;應直接查土地登記記錄及命令文本 |
| 「招牌檢核過就永久合法」 | 通過檢核只可保留 5 年,屆滿須重新檢核,否則須拆除 |
| 「自行僱人拆除後便毋須處理其他事項」 | 須按命令範圍施工、由合資格人員進行,並按要求通知部門及保留文件 |
| 「天台拆除後不會滲水」 | 原有防水層多在僭建結構下方,拆後必須檢視及修補 |
| 「趕就夜晚做」 | 限制時間以機動設備施工須先有建築噪音許可證,審批需時 |
| 「舊樓天花可以直接拆除而不會有問題」 | 可能含石棉,須動工前最少 28 天完成呈交及通知,由註冊石棉承辦商施工 |
| 「揀最低價最划算」 | 僭建清拆涉高空、防水修補及惰性重料,過低報價通常漏了修補或處置費 |
十五、兩張核查清單
清單一:收到命令後(首七天)
- 已記下命令依據條文、項目範圍及遵從期限
- 已到現場逐項對照命令並拍照記錄
- 已就範圍疑問向屋宇署查詢澄清
- 已判斷是否涉及結構構件
- 已評估是否有疑似含石棉物料
- 已確認所需承建商資格類別
- 已查閱土地登記記錄,了解註冊情況
- 如物業有按揭或正在買賣,已通知相關方及諮詢律師
- 已安排最少一次上門評估並索取逐項書面報價
- 已由期限倒數排程,預留驗收及法定前置期緩衝
清單二:完工與文件
- 清拆範圍與命令所列項目完全一致(無拆多、無拆漏)
- 防水層已檢視並按約定修補
- 外牆開孔已封補,無滲水風險
- 高空圍封及警示已移除,現場及行人通道已清理
- 施工前、中、後照片已拍齊
- 已按命令要求通知屋宇署安排視察
- 已取得廢料運載記錄及收據副本
- 已收妥報價單、最終工程單及書面變更記錄
- 如屬小型工程範圍,已確認完工文件呈交安排
- 所有文件已整套保存,備日後買賣或查證
收到清拆令?先講期限,再講價錢
把命令文本或照片、地址同現場相片傳給我們,我們會先告訴你施工時間是否充足、屬哪一類程序,再出逐項書面報價。
常見問題 FAQ
甚麼是僭建物(違例建築工程)?
凡未經屋宇署事先批准及同意,又不屬豁免審批工程、亦未按小型工程監管制度簡化程序進行的樓宇加建或改動,均屬違例建築工程。常見包括天台加建、平台構築物、後巷加建、外牆花籠及鐵籠、違規簷篷、玻璃屋、村屋加建及未經批准豎設的招牌。分界見甚麼是僭建物。
屋宇署的執法程序有幾個階段?
四個:勸諭信 → 警告通知(未在指定日期前清拆者,通知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 第 24(1) 條法定命令(並會在土地註冊處登記)→ 檢控及/或代辦工程並追討費用。詳見執法四階段。
不遵從清拆令有甚麼刑責?
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200,000 及監禁一年,並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最高 $20,000。
政府代辦的費用如何計算?
根據第 24 及 33 條,屋宇署可向業主追討清拆工程費用、監督費,以及不多於費用 20% 的附加費。因此拖延不會省錢,代拆成本通常較自行安排更高。
「釘契」對業主有甚麼影響?
指命令或警告通知在土地註冊處註冊。影響包括:物業如有按揭,相關財務機構會獲知有關命令;買賣時買方律師會查出記錄。條文上清拆令的註冊用「可」(第 24(2C) 條),警告通知用「須」(第 24C(4) 條)。詳見釘契的後果。
收到清拆令後應該先做甚麼?
先看清條文、項目範圍及期限;再到現場逐項對照拍照;判斷是否涉及結構;確認所需承建商資格;取得逐項書面報價並確認能在期限前完成。七步流程見收到清拆令後七步。
清拆僭建物需要甚麼資格的承建商?
視工程性質。並無通用「清拆牌照」;制度上分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專門承建商(拆卸工程類別)、小型工程訂明註冊承建商、註冊石棉承辦商;涉及結構者另須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對照表見承建商資格對照。
哪些僭建物屬於「須優先取締」?
屋宇署按執法政策分類,實際上會對樓宇外牆及外部的絕大部分僭建物採取執法行動,並積極回應投訴;經視察確認屬須優先取締者會先發勸諭信,未在指定期限內展開糾正工程便會發出法定命令並在土地註冊處登記。
天台屋、平台屋清拆有甚麼技術重點?
四項:核對範圍與命令一致、拆後檢視及修補原有防水層、高空防墜及圍封、保留施工前中後照片。詳見拆除技術。
違例招牌一定要拆嗎?
未經批准同意又未按小型工程制度豎設者屬違例建築工程,屋宇署可按第 24 條發出清拆令。2013 年 9 月 2 日起的違例招牌檢核計劃下,符合技術規格且在該日前已豎設者經檢查、鞏固及核證後可繼續使用,但通過檢核只可保留 5 年。詳見違例招牌與檢核計劃。
清拆僭建物的廢料如何處理?
按成分運往政府設施:完全惰性每公噸 $71、惰性多於 50% 每公噸 $175、惰性不多於 50% 每公噸 $200、離島轉運每 0.1 公噸 $20;除離島設施外最低 1 公噸。須先開立處置帳戶並保留運載記錄。
清拆期間鄰居投訴噪音怎麼辦?
先確保時段合法(限制時間以機動設備施工須有建築噪音許可證),再把高噪音工序集中平日日間分段進行、事前經管理處張貼通告、控制粉塵並每日清理通道;收到滲水或裂縫反映即時到場檢視拍照。
買樓前發現有清拆令或警告通知記錄,可以怎樣處理?
先取得土地登記記錄及命令文本,確認範圍、期限及是否已完成糾正,再與賣方協商責任及費用並寫入合約。業權及合約判斷應諮詢律師;工程可行性與費用可安排清拆公司上門評估。
整幢樓宇拆卸與室內清拆有何分別?
整幢拆卸屬專門工程,須由註冊專門承建商(拆卸工程類別)承辦,並須呈交拆卸圖則、穩定性報告、地盤安全監工計劃書及泥石處置管理制度等文件並取得同意書。室內清拆、裝修清拆及局部拆卸不屬此類。詳見大型舊樓與整幢拆卸。
清拆僭建物要多少時間?
施工本身視結構、高空安排及天氣,小型外牆構築物一般數日內可完成;但關鍵是前置期——結構審批、石棉的 28 天呈交及通知、噪音許可證(法定 28 日內覆核,環保署以 14 日為目標)。所以應收到命令即開始安排。
完成清拆後應保留甚麼文件?
五項:施工前中後照片、逐項報價單及最終工程單、書面變更記錄、廢料運載記錄及收據副本、如屬小型工程範圍的完工文件呈交安排說明。清單見清單二。
僭建物清拆會否比一般清拆貴?
通常較貴:涉高空防墜及圍封或棚架吊船、拆後須修補外牆及防水層、廢料多為石屎等重料、天氣可能影響工期。但相對政府代辦要付工程費加監督費加不多於 20% 附加費,自行安排合資格承建商通常仍較划算。
結語
僭建個案的處理原則只有一句:愈早處理,選擇愈多、成本愈低。勸諭信階段你可以自己找承建商、自己比價、自己排期;到了代辦工程階段,工程由政府承建商執行,你只負責付工程費、監督費及不多於費用 20% 的附加費,還要面對刑事風險。
英豪清拆工程專注室內清拆、裝修清拆、局部拆卸及清拆還原,並承接僭建物清拆工程,處理防水修補、高空安全及廢料合法棄置,並提供完工照片及運載記錄。如你已收到命令,把文件傳過來,我們先協助你判斷施工時間是否充足。
參考資料(政府一手來源)
- 屋宇署:如何清拆僭建物
- 屋宇署:住用處所的改動及加建工程常見問題
- 屋宇署:小型工程監管制度
- 屋宇署:違例招牌檢核計劃
- 環境保護署: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
- 環境保護署:《噪音管制條例》(第 400 章)指引
- 環境保護署:石棉管制
- 勞工處:《2023 年職業安全及職業健康法例(雜項修訂)條例》
本文為一般資訊,並非法律意見。個別個案的命令範圍、期限及程序要求,須以屋宇署發出的文件及主管部門最新指引為準;涉及業權、合約或訴訟的判斷,應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