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日期:2025-12-23 | 最後更新:2026-09-17 | 撰文:英豪清拆工程施工團隊

本文重點摘要

  • 核實清拆公司五招:查屋宇署七類註冊名冊、查僱員補償保險、查工人平安卡、查公司註冊處(icris.cr.gov.hk)、查稅務局商業登記署(gov.hk/br)。
  • 法定保險:依《僱員補償條例》第 40 條,僱員 200 人或以下每宗事故不少於 1 億元;不依法投購最高罰款 10 萬元及監禁 2 年。
  • 你有刑事投訴渠道:《商品說明條例》(第 362 章)禁止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不當地接受付款;香港海關為執法主要機關,最高罰款 $500,000 及監禁五年。
  • 報價隱藏收費可能違法:條例明確指出「如某營業行為屬購買邀請,價格資料如非在相關情況下已屬明顯,即屬重要資料」——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可構成誤導性遺漏。
  • 市場實況:消委會索取的 40 份報價單少過三成列明詳細工序及收費。
  • 追討上限:小額錢債審裁處 $75,000;超過須入稟區域法院(上限 $3,000,000)。

選錯清拆公司的代價,不是「貴少少」,而是交不到場。而交不到場的成本,是額外租金加上與業主的爭議。

所以這篇指南不談「清拆有幾多種」——那些內容在工程案例各分類頁已經寫齊。本文只做一件事:教你用可核實的方法判斷一間清拆公司值不值得託付,以及出事時你手上有甚麼牌。

當中最重要的一章可能是第七章——很多業主不知道,報價單刻意隱藏收費項目,在香港可能已觸及刑事條文。知道這一點,你在議價桌上的位置會完全不同。

一、本文與另一篇指南的分工

本站有兩篇寫字樓清拆指南,刻意分工,不重複:

兩篇寫字樓清拆指南的分工
文章聚焦適合誰先讀
本篇(選公司篇) 核實與選擇清拆公司、消費者保障、報價審查、合約條款、監督、糾紛處理 剛開始尋找公司、想知道如何分辨資格真偽的人
另一篇(文件與排程篇) 還原範圍界定、交場倒推排程、電力完工證明書 WR1、《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遵行規定表格、消防裝置管制 已選定公司、要排時間表及辦文件的人

建議順序:先讀本篇選公司,再讀另一篇排時間表。服務頁則見寫字樓清拆。

二、市場實況:消委會投訴數據

4002024 年
裝修及家居維修工程投訴
3472025 年
裝修及家居維修工程投訴
3112026 年 1–8 月
裝修及家居維修工程投訴
1,2052017–2023 年
家居裝修投訴總數
2.7 億元2017–2023 年
投訴涉及總金額
少於三成報價單列明
詳細工序及收費

按消費者委員會的投訴統計,「裝修及家居維修工程」類別在 2024 年有 400 宗投訴、2025 年 347 宗,2026 年 1 至 8 月已錄得 311 宗。消委會 2024 年 2 月公布的家居裝修研究報告則指出,2017 至 2023 年間共接獲 1,205 宗投訴,平均每年 172 宗,涉及總金額逾 2.7 億元,每宗平均接近 23 萬元,最高一宗達 270 萬元。

投訴類別:服務質素 510 宗、延遲或不交貨 336 宗、價格糾紛 120 宗,維修及保養 74 宗、銷售手法 65 宗、更改或終止合約 64 宗、其他 36 宗。服務質素及延誤合共佔超過七成。

消委會的「神秘顧客」調查由 2023 年 4 月起接觸 59 間家居裝修公司及 14 個網上配對平台,索取了 40 間裝修公司的初步報價單,結果少過三成列明詳細工序及收費,只有三分一公司會提供初步估算。消委會因此提出四大建議,包括訂立標準報價單範本及建立認證計劃。

這組數字給你兩個實用結論:一,報價單的詳細程度本身就是篩選指標——七成以上公司做不到,能做到的已經在少數;二,延誤是第二大投訴類別,所以問對方「工期怎樣承諾、延誤怎樣處理」比問「費用多少」更能分辨專業程度。

三、清拆、清場、還原的分別

清拆(Demolition)
拆除固定裝修結構,例如玻璃隔間、假天花、架空地台、地毯、電線槽、公司招牌及水牌。
清場(Clearance)
清走活動物品,例如辦公傢俬、辦公椅、文件櫃及電腦設備,不涉及拆卸結構。屬清屋清場服務範圍。
還原(Reinstatement)
把單位回復至租約要求的狀態。範圍完全由租約條款及業主/管理處提供的還原清單決定,並無統一法定標準。

三者必須分開報價。清場按物品量計、清拆按範圍計、還原按修補標準計——計價邏輯完全不同。混成一個總價,就是日後爭議的起點,也是誤導性遺漏最容易發生的位置。

另外要留意一個常見說法:「清拆還原比純清拆貴 20–30%」。這個比例沒有可核實依據——實際差距完全取決於還原清單要求的修補標準。要求對方按你的清單報價,而不是接受一個百分比。

四、寫字樓清拆價錢

以下為市場行情參考範圍,並非本公司報價。實際收費須經上門實測後書面確認。

各類型清拆每呎價錢市場參考
類型每呎參考價價錢主要受甚麼影響
寫字樓清拆還原$30 – $50(平均約 $35)還原程度、有無架空地台、玻璃隔間數量、重髹範圍
商鋪/地舖清拆$30 – $50招牌高度、商場施工時段限制
餐廳/酒樓清拆$30 – $50不鏽鋼設備、油污、隔油池、風槽
工廠/廠房清拆$30 – $50機械底座、混凝土地台厚度
一般住宅清拆$30 – $70(平均約 $35)牆身、地台、天花分開計價
天台屋清拆$50 – $70高空作業、吊運及圍封

為何本文不列「清拆傢俬 $400–$800/件」這類單價:網上流傳的分項單價(例如「拆床 $300–$500/件」、「拆櫃 $250–$400/直呎」、「木地板 $400–$1,500/井」、「間隔磚牆 $1,500–$2,500/井」、「混凝土 $8–$15/呎」、「工人日薪 $800–$1,200」)大多沒有可核實出處,而且存在兩個實際問題:

  • 同一項工序的工序量差異極大——只起地毯與拆石材再鏟膠水至水泥基層,工時可差幾倍
  • 「井」這個單位在不同公司間定義不一,容易產生爭議——這正是消委會建議訂立標準報價單範本的原因之一

正確做法:先取得還原清單,再要求各公司按同一範圍出分項報價。這樣比較才有意義。

4.1 影響價錢的八個變數

  1. 還原程度——清空交場、部分還原,還是拆至白胚
  2. 架空地台——面板與腳座數量多、屬非惰性廢料為主
  3. 地毯膠水——鏟膠水是純人手工序,工時長、粉塵多
  4. 玻璃隔間——大片玻璃要人手抬運並預約貨梯,破損風險高
  5. 重髹範圍——牆身加柱身面積往往比想像大,還要計乾燥時間
  6. 施工時段——夜間施工人手成本高、每晚工時短
  7. 搬運條件——樓層、貨梯時段、卸貨區安排
  8. 廢料組合——惰性與非惰性比例決定處置收費等級

要準確數字?把租約還原條款、還原清單及單位平面圖或現場相片 WhatsApp 給我們,可先評估還原範圍、所需夜數及要辦哪些文件,再安排上門實測出分項清拆報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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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核實清拆公司的五種方法

這是全文最重要的一章。以下五招全部免費,而且全部不必靠對方口頭保證。

5.1 方法一:核對屋宇署七類註冊名冊

建築事務監督分別備存合資格執行《建築物條例》相關法定職務的以下名冊:

  1. 認可人士
  2. 註冊結構工程師
  3. 註冊岩土工程師
  4. 註冊檢驗人員
  5. 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
  6. 註冊專門承建商
  7. 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

屋宇署設有「搜尋註冊專業人士或承建商」網上工具:可輸入相關名稱及/或註冊編號及/或註冊類型及/或樓宇安全服務範圍搜尋;當在註冊類型中選擇小型工程承建商(公司及/或個人)時,更可再選擇級別、類型、級別 III 項目及/或營業位置搜尋。名冊提供已註冊人士/公司的基本資訊、聯絡資料、註冊編號及提供的服務等資料;屋宇署提供有關名冊予公眾查閱,旨在協助他們遵從《建築物條例》的規定。相關名冊亦在政府「開放數據平台」(data.gov.hk)發布。

三個機構必須分清(這是市面上最常見的混淆):

  • 屋宇署(BD)——備存承建商及專業人士註冊名冊。核實公司資格查此處。
  • 建造業議會(CIC,cic.hk)——負責建造業工人註冊系統。依《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註冊建造業工人身在建造工地時須攜帶註冊證。核實工人資格看此處。
  • 香港建造商會(HKCA)——屬業界商會,並非政府註冊機構,不備存法定承建商名冊。

有文章把三者混為一談,甚至寫成「香港建造業議會(HKCA)」並叫讀者到 hkca 網站查小型工程註冊承建商——這會令業主查錯地方,可能誤判對方沒有資格(或相反)。

5.2 方法二:查核僱員補償保險

這是法定要求,也是五招之中最硬的一招——詳見第六章。

5.3 方法三:查看工人的「平安卡」及工人註冊證

所有地盤工人必須接受認可的基本安全訓練及持有有效的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俗稱「平安卡」)才可以在地盤內工作。

此外,依《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註冊建造業工人身在建造工地時須攜帶就有關註冊而向他發出的註冊證。

這是最直接的現場核實方法:工程進場當日,禮貌地要求查看工人的證明書及註冊證。正規公司不會介意;反應閃避的,就要留心。

5.4 方法四:透過公司註冊處查核有限公司資料

你可透過以下方式查閱備存在公司登記冊內的註冊公司現況資料及已登記文件的影像紀錄:

  • 公司註冊處電子服務網站的電子查冊服務
  • 親身到香港金鐘道 66 號金鐘道政府合署 13 樓公司註冊處的電子服務中心

網上查冊中心的網址為 icris.cr.gov.hk。

5.5 方法五:透過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查詢商業登記

商業登記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負責,與公司註冊處的公司登記冊是兩套不同紀錄:

  • 如你不知道該業務的商業登記號碼,可登入「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使用「網上查詢商業登記號碼」服務,或親臨稅務中心 2 樓的商業登記署,使用「自助商業登記號碼查詢系統」進行檢索
  • 商業登記署亦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提供「網上申請商業登記文件及有效的商業登記證複本」的電子服務,可申請商業登記冊內資料的電子摘錄、資料摘錄的核證本,以及有效的商業/分行登記證核證副本或複本

留意網址:市面上有文章給出「br.gov.hk」或「company.dciga.gov.hk」之類的網址查公司或商業登記——這些並非有關部門的官方入口。正確入口是:公司註冊處(cr.gov.hk/icris.cr.gov.hk)查有限公司;香港政府一站通(gov.hk/br)查商業登記。查錯網址可能落入釣魚網站,尤其涉及付費查冊時要格外小心。

5.6 五招合成一張核實清單

  • 索取公司名稱及註冊編號,上屋宇署搜尋工具核對
  • 核對註冊的類別、級別及項目是否覆蓋你的工程,並查屆滿日期
  • 要求出示僱員補償保險有效保單(法定要求)
  • 要求出示第三者責任保險(多數為管理處工程申請條件)
  • 進場當日查看工人的平安卡及工人註冊證
  • 如為有限公司,透過公司註冊處電子查冊核對公司現況
  • 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gov.hk/br)核對商業登記
  • 如涉及電力,確認由註冊電業承辦商辦理並會發出 WR1
  • 如涉及疑似石棉,核對環保署石棉承辦商註冊紀錄冊

六、法定保險:僱員補償保險

很多文章會寫「清拆公司應持有不少於 $1,000 萬的第三者責任保險」。這句話有兩個問題:第一,它不是法定要求;第二,它遠低於真正的法定保額。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 40 條,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不論其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

僱員補償保險的法定最低投保金額(《僱員補償條例》第 40 條)
僱員數目以每宗事故計算的投保金額
不超過 200 人不少於港幣 1 億元
超過 200 人不少於港幣 2 億元

罰則:若僱主不依法例投購僱員補償保險,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6.1 對業主的四點實際意義

  • 這是「有無資格開工」的問題——條文明確寫「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一間沒有勞保的清拆公司,法律上不應派工人到你的單位。
  • 1 億元是法定下限,不是可議價的服務條件——不存在「規模較小所以減少投保」。
  • 判頭、包頭同樣是僱主——若清拆公司再分包,分包方作為僱主同樣須為其僱員投保。工程涉及多層分包時,這一點要問清楚。
  • 第三者責任保險是另一回事——它保障對第三者(例如鄰戶、大廈設施)造成的損害,並非上述條例的法定要求,但通常是大廈管理處工程申請的條件。

索取保單時要看四樣:投保人名稱是否與你簽約的公司一致;保單有效期是否涵蓋整個工程期;承保範圍是否包括本工程性質及地點;每宗事故的投保金額是否符合法定下限。只看「有張紙」是不夠的。

七、《商品說明條例》:你有刑事投訴渠道

這一章是本文最有價值的部分。大部分業主以為清拆糾紛只能「民事追討」,其實不然。

7.1 條例涵蓋服務,不只貨品

經《2012 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第 362 章),涵蓋範圍從貨品擴及服務,並禁止常見用於消費者的不良營商手法,包括:

  1. 虛假商品說明
  2. 誤導性遺漏
  3. 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
  4. 餌誘式廣告宣傳
  5. 先誘後轉銷售行為
  6. 不當地接受付款

有關條文即「公平營商條文」,包括第 4、5、7、7A、13E、13F、13G、13H 及 13I 條。

7.2 罰則與執法機關

違反「公平營商條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500,000 及監禁五年。

香港海關是負責執行《條例》的主要機關。

《條例》亦設立了一項民事的遵從為本執法機制,以鼓勵商戶遵從法例及制止已知悉的不合乎法例的手法。

7.3 最關鍵一條:誤導性遺漏(第 13E 條)

這一條直接對應清拆行業最常見的問題——報價單不清楚。

依第 13E 條,任何商戶如就任何消費者作出屬誤導性遺漏的營業行為,即屬犯罪。如按某營業行為的實際情況,該營業行為:

  • 遺漏重要資料;
  • 隱藏重要資料;
  • 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或
  • (除非在相關情況下其商業用意已經明顯)未能表露其商業用意,

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而如該消費者沒有接觸該營業行為便不會作出該項交易決定,則該營業行為即屬誤導性遺漏。

而條例明確指出:如某營業行為屬購買邀請,價格資料如非在相關情況下已屬明顯,即屬重要資料。

把這一條翻譯成清拆場景:一份只寫「全層清拆還原一式 $XX,XXX」而刻意不提廢料處置費由誰付、牆柱重髹是否包含、電力證明書由誰辦的報價單,如果因此令你作出了「否則不會作出」的交易決定,就有機會落入「以含糊方式提供重要資料」或「遺漏重要資料」的範圍。

這就是為甚麼「要求分項報價」不只是消費技巧,而是有法律依據的立場。你可以直接對報價方說:價格資料屬重要資料,請書面列明。

7.4 其他四項與清拆有關的手法

《商品說明條例》禁止的不良營商手法與清拆場景的對應
手法清拆場景中的可能表現
虛假商品說明就向消費者提供或要約提供的服務應用虛假商品說明,例如虛稱持有某項註冊資格或保險
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以威嚇手段促使付款或簽約
餌誘式廣告宣傳以極低價廣告吸引,實際無意或無能力按該價格提供服務
先誘後轉銷售行為以某報價吸引接洽後,轉而推銷另一項服務或價格
不當地接受付款收取款項但無意提供服務,或無合理理由不提供

一個要更正的說法:市面上有文章叫讀者「向香港海關投訴清拆黑店」,並引用一份《2024 年清拆工程黑店舉報統計》——該報告並不存在。

但「向海關舉報」這個方向本身是對的,只是要說清楚法律依據:海關是《商品說明條例》的執法主要機關,處理的是不良營商手法(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等),而不是「工程質量」本身。工程質量爭議屬民事範疇,應循第十二章的途徑。

分清這一點很重要:拿著「施工質素欠佳」去海關,會被指引去消委會;拿著「報價刻意隱藏收費、廣告價與實際價不符」去海關,才是對應的渠道。

八、報價單審查:13 項清單

結合第七章的法律基礎,以下 13 項就是你有理由要求對方書面列明的內容。

  • 逐項列明的還原範圍,以及不包括的項目(negative list 同樣重要)
  • 每項計價方式(按呎或按項)及物料假設
  • 架空地台是否連腳座及底下線槽一併清除
  • 地毯是否連膠水底層鏟除,鏟至哪一層
  • 假天花是否連吊架,燈具是保留移交還是拆走
  • 玻璃隔間是否連鋁框、頂夾地夾及固定孔修補
  • 是否包含清場(辦公傢俬、辦公椅、文件櫃、電腦設備)
  • 是否包含牆身及柱身批灰重髹,以及油漆規格
  • 廢料清運車次上限及超出後計價方式
  • 建築廢物處置費由誰承擔、是否提供處置單據及運載記錄
  • 電力部分由誰負責、是否包含完工證明書 WR1/WR1(A) 的安排
  • 如涉及機電更換,遵行規定表格的責任分工
  • 夜間施工夜數、每晚工時,以及保護工程範圍(地面、貨梯、電梯大堂、公共走廊)

索取報價的正確順序:先向業主或管理處取得還原清單,再把清單交給各家公司,要求按同一範圍報價。若各家報價的範圍不同,數字再詳細都無法比較——這是很多業主「比較了五份報價仍然揀錯」的原因。

九、合約條款:11 項

  • 逐項列明的還原範圍及不包括項目
  • 分項價錢,並註明計價基準及物料假設
  • 工期、開工日、交場日,以及延誤的責任與賠償
  • 意外損壞(消防裝置、大廈機電、鄰戶、公共設施)的責任歸屬
  • 保險安排:僱員補償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投保人、保額及有效期
  • 發現疑似石棉時的停工與通報程序
  • 廢料處置費歸屬及單據提供義務
  • 驗收標準(是否粗清、是否重髹、相片紀錄要求)
  • 須提交給管理處的文件清單及由誰負責辦理
  • 付款時間表——與可驗證里程碑掛鈎,而非單純與日期掛鈎
  • 爭議解決機制(調解或仲裁)及適用法律

付款安排的三條原則:① 不接受一次過付清或過高比例的預付訂金;② 付款節點與可驗證里程碑掛鈎(例如「廢料已全部運走並提供處置單據」、「電力完工證明書已交付」);③ 尾款金額須足以構成完工誘因。

任何要求「現金、不出單、立即全額」的安排都應拒絕——因為所有追討途徑都需要文件。

十、施工期間的監督

合約簽好不等於可以放手。以下四件事應該做,而且做起來成本很低。

  • ① 定期到場並拍照記錄重點看保護工程是否維持——地面保護、圍封、貨梯護板、公共走廊清潔。這幾項最能反映施工方的態度。
  • ② 任何加價要求一律要書面說明及相片真正的意外會有可見證據。口述的「發現隱藏問題」通常只是報價不足的補救;書面要求亦有助日後判斷是否涉及不良營商手法。
  • ③ 記錄廢料運走的日期及車次,並索取處置單據合法處置必然有紀錄。這些文件在交場驗收及申請退回押金時同樣用得上。
  • ④ 發現問題立即停工並書面通報特別是三種情況:疑似石棉物料、消防裝置被移動、結構部分被觸及。這三項不宜「先做完再算」。

十一、驗收清單與押金四大卡位

11.1 交場驗收清單

寫字樓交場驗收清單(建議打印,逐項打勾)
項目檢查重點完成
假天花按還原清單拆除或保留;無殘留吊架及碎料☐
消防裝置灑水頭、消防栓、煙感器、警鐘、緊急照明、出口指示牌完好無損且可用☐
架空地台面板及腳座已清除;底下線槽按清單處理;樓板乾淨平整☐
地毯及膠水地毯已清除;膠水殘留已鏟除至清單指定程度☐
玻璃隔間玻璃、鋁框、頂夾地夾已拆除;天花及地面固定孔已修補☐
牆身及柱身孔洞已填補;批灰找平;按規格重髹並已乾透☐
電線槽及線頭按清單清除;線頭妥善終結;無裸露線頭☐
招牌及水牌已拆除;牆身及玻璃已修補清潔☐
空調及風槽自行加裝部分已拆;開口已封補;大廈中央設施未受影響☐
水口茶水間水口已封好防臭氣及漏水☐
廢料及清潔單位、公共走廊、貨梯及卸貨區全部清理乾淨☐
保護設施圍封、地面保護板、貨梯護板已全部移除☐
文件施工前後相片、廢料處置單據及運載記錄、WR1/WR1(A)、(如適用)遵行規定表格副本已交付☐

11.2 押金四大卡位

實務上寫字樓押金最常卡在這四處——四者都可以在報價階段預先寫死:

  1. 牆身及柱身修補重髹是否達管理處規格(柱身最常被漏計)
  2. 架空地台及地毯清除後樓板是否乾淨平整(膠水殘留最常被挑)
  3. 消防裝置及大廈機電設施是否完好無損
  4. 證明書文件是否齊備(電力完工證明書及如適用的遵行規定表格副本)

驗收時提供施工前後相片對照,並要求業主或管理處代表當場簽署確認清單。

十二、糾紛處理:五條途徑

  • ① 發出書面投訴並停止付款以書面列明不符合約的項目、要求補救的具體內容及期限,保留所有往來紀錄、施工相片及付款憑證。爭議未解決前不宜再付款。
  • ② 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消委會受理服務糾紛投訴並可作出調解,亦定期發布投訴統計及行業研究報告。
  • ③ 評估是否涉及不良營商手法並向海關舉報《商品說明條例》禁止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及不當地接受付款;香港海關是執法主要機關,違例最高罰款 $500,000 及監禁五年。見第七章。
  • ④ 循合約內的調解或仲裁機制若合約已列明,通常較訴訟快及省成本。
  • ⑤ 提出民事索償按金額選擇審裁處或法院,見下表。

12.1 按索償金額選擇審裁處或法院

民事索償的司法管轄權限
機構索償金額上限備註
小額錢債審裁處 不超過 $75,000 依《小額錢債審裁處條例》(第 338 章)設立;可聆訊任何就合約、準合約或侵權行為提出而申索款額不超過 $75,000 的金錢申索
區域法院 不超過 $3,000,000 一般民事申索上限
高等法院 沒有上限 金額較大及程序較複雜,建議聘請律師處理

一個要更正的過時數字:不少文章仍寫「小額錢債法院處理 $50,000 以下的索償」。

實際上,自 2018 年 12 月 3 日起,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已由 50,000 元提高至 75,000 元。此外,如申索超過 $75,000,不可將其分割以令各入稟案件的申索額低於上限;若仍要交由審裁處處理,唯一可行方法是放棄追討超過 $75,000 的差額。

對寫字樓還原個案的實際意義:全層還原的爭議金額往往超過 $75,000,即可能要走區域法院——時間及訟費成本都會明顯上升。與其事後追討,不如在報價及合約階段把範圍寫死。

12.2 舉報與索償是兩回事

舉報(海關、屋宇署、環保署、勞工處)可促使部門介入處理違規,但不會直接為你追回金錢損失;追討金錢須循 12.1 的民事途徑。兩者可以並行,而且兩者都需要同一批文件——這正是第十章強調施工期間做紀錄的原因。

十三、選擇清拆公司的黃金標準

市面上很多「選擇標準」清單其實無法核實——例如「經營超過 5 年」、「完成過數百個項目」、「業內口碑最佳」。這些都是公司自述,不構成判斷依據。

以下把標準重寫成四類可核實項目:

選擇清拆公司的四類可核實標準
類別核實內容核實途徑
① 資格類 註冊類別、級別、項目範圍、屆滿日期 屋宇署搜尋註冊專業人士或承建商;data.gov.hk 開放數據
② 保險類 僱員補償保險(法定,每宗事故不少於 1 億元);第三者責任保險(管理處條件) 索取有效保單,核對投保人、保額、有效期及承保範圍
③ 人員類 工人的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平安卡)及工人註冊證 進場當日現場查看
④ 文件類 是否提供分項報價單、書面合約、廢料處置單據、所需證明書 報價及合約階段即可判斷;參考13 項清單

一句話測試:把上表第二欄讀給候選公司聽。若對方能逐項回應(包括說明自己屬哪個註冊類別、勞保保額多少、工人有沒有平安卡、報價可否分項),基本上已經在市場的少數。若三項以上答不出,配合消委會發現的「少過三成報價單列明詳細工序及收費」,就足以構成明確警號。

關於「保修期」:市面上常見「提供 1 個月/3–6 個月保修」的說法,但清拆工程並無法定保修期,年期完全是合約條款。與其比較誰承諾得長,不如在合約寫明驗收標準及不符項目的整改期限與責任——後者才是可執行的。

十四、法規速查與交叉參考

選公司之後,接下來就是文件與排程。以下是相關法規的速查表,詳細說明在對應頁面。

寫字樓清拆相關法規速查
事項要點詳見
電力裝置改動註冊電業承辦商須在通電使用前發出完工證明書 WR1/WR1(A);承辦商須保存最少 5 年文件與排程篇
能源效益《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涵蓋空調、電力、照明、升降機及自動梯裝置;主要裝修工程須於完工後 2 個月內取得遵行規定表格文件與排程篇
消防裝置《消防條例》(第 95 章):移去按第 16 條證明圖則提供的消防裝置或設備屬受管制行為寫字樓清拆服務頁
間隔工程拆非結構牆屬豁免審批工程;豎設或改動如屬小型工程須通知屋宇署;附表 1 列明 187 項小型工程拆牆打瓦
施工時段限制時間(晚上 7 時至翌日上午 7 時、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用機動設備施工須領建築噪音許可證拆牆打瓦
廢料處置每公噸 $71/$175/$200,最低 1 公噸;100 萬元或以上合約主要承判商須 21 天內開立繳費帳戶首頁建築廢料處理
石棉《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 311 章):環保署第 51(1) 條備存石棉承辦商註冊紀錄冊供公眾查閱工廠倉庫清拆
工地安全與呈報《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 509 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 59 章);承建商須於工程展開後 7 天內向勞工處呈報(有例外)商鋪清拆還原終極指南

十五、關鍵數字與部門聯絡一覽

15.1 關鍵數字速覽

$30–$50商業單位清拆
每呎行情(平均約 $35)
1 億元僱員補償保險法定最低保額
(僱員 200 人或以下)
2 億元僱員補償保險法定最低保額
(僱員超過 200 人)
10 萬元
+監禁 2 年
不依法投購勞保
的最高罰則
$500,000
+監禁 5 年
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公平營商條文的最高罰則
$75,000小額錢債審裁處
索償上限
$3,000,000區域法院
一般民事申索上限
7 類屋宇署備存的
註冊名冊類別
少於三成市場報價單列明
詳細工序及收費
1–2 個月建議退租前
開始安排的時間
$71/$175
/$200
建築廢物處置收費
每公噸(最低 1 公噸)
2 個月主要裝修工程後
取得遵行規定表格的期限

15.2 部門聯絡一覽

核實資格及處理糾紛的相關部門
事項部門/機構途徑
承建商及專業人士註冊名冊查核、違例建築工程舉報 屋宇署 熱線 2626 1616(由「1823」接聽,24 小時運作)
電郵 enquiry@bd.gov.hk 傳真 2537 4992
地址:九龍油麻地海庭道 11 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北座屋宇署總部地下
不良營商手法舉報(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等) 香港海關 《商品說明條例》執法主要機關;舉報渠道見海關網頁
消費爭議投訴及調解 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渠道及投訴統計見消委會網頁
僱員補償保險、工地安全、建築工程呈報 勞工處 《僱員補償條例》常見問題、職安健資料及公用表格見勞工處網頁
有限公司資料查核 公司註冊處 網上查冊中心 icris.cr.gov.hk
電子服務中心:香港金鐘道 66 號金鐘道政府合署 13 樓
商業登記查詢 稅務局商業登記署 「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網上查詢商業登記號碼、申請商業登記文件)
或親臨稅務中心 2 樓商業登記署自助查詢系統
建造業工人註冊(工人註冊證) 建造業議會(CIC) 建造業工人註冊系統資料見建造業議會網頁(cic.hk)
電力完工證明書、能源效益核證 機電工程署 相關須知及表格見機電工程署網頁
建築噪音許可證、廢物處置、石棉承辦商註冊紀錄冊 環境保護署 石棉註冊紀錄冊查詢電郵 enquiry@epd.gov.hk;其他指引及申請詳情見環保署網頁
小額錢債申索(不超過 $75,000) 小額錢債審裁處(司法機構) 申索程序及常見提問見司法機構網頁
政府一般查詢 1823 電話中心 1823(24 小時運作)

建議做法:收到第一份報價的同一天,就先做三件事——① 上屋宇署名冊核對對方的註冊類別及屆滿日期;② 要求對方電郵僱員補償保險保單副本;③ 把13 項報價清單發給對方,要求書面補齊。三件事全部免費,而且做完之後,你已經比大部分業主走前了幾步。

想直接拿一份符合上述 13 項的報價單?把租約還原條款、還原清單及單位平面圖或現場相片(天花、架空地台、地毯、電箱、水牌)WhatsApp 給我們,可先評估還原範圍、所需夜數及要辦哪些文件,再安排上門實測出分項清拆報價單——逐項列明拆到哪一層、包不包修補、處置費由誰付、證明書由誰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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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常見問題 FAQ(30 條)

16.1 關於本文與市場實況

這篇文章與另一篇寫字樓清拆指南有甚麼分別?

本篇聚焦「如何核實與選擇清拆公司」及「消費者保障與糾紛處理」,包括屋宇署註冊名冊、僱員補償保險、平安卡、公司註冊處及商業登記署的查核方法,以及《商品說明條例》公平營商條文下的投訴渠道。另一篇《寫字樓清拆完全指南》則聚焦「還原範圍、交場倒推排程及文件要求」,包括電力完工證明書 WR1、《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遵行規定表格及消防裝置管制。建議先讀本篇選公司,再讀另一篇排時間表。

香港的裝修及清拆投訴情況有幾嚴重?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公布的投訴統計,「裝修及家居維修工程」類別投訴為 2024 年 400 宗、2025 年 347 宗,2026 年 1 至 8 月 311 宗。消委會 2024 年 2 月公布的家居裝修研究報告指出,2017 至 2023 年間共接獲 1,205 宗投訴,平均每年 172 宗,涉及總金額逾 2.7 億元,每宗平均接近 23 萬元,最高一宗達 270 萬元。投訴類別以服務質素 510 宗及延遲或不交貨 336 宗為主,合共佔超過七成。

消委會調查發現報價單有甚麼問題?

消委會的「神秘顧客」調查由 2023 年 4 月起接觸 59 間家居裝修公司及 14 個網上配對平台,索取了 40 間裝修公司的初步報價單,結果少過三成列明詳細工序及收費,只有三分一公司會提供初步估算。消委會因此提出四大建議,包括訂立標準報價單範本及建立認證計劃。這也意味著「報價單的詳細程度」本身就是一項有效的篩選指標。

16.2 核實資格與保險

如何核實清拆公司是否正規?

五個方法:一,核對屋宇署七類註冊名冊(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岩土工程師、註冊檢驗人員、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專門承建商、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二,查核僱員補償保險(《僱員補償條例》第 40 條的法定要求);三,進場當日查看工人的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平安卡)及工人註冊證;四,透過公司註冊處電子查冊服務查核有限公司資料(icris.cr.gov.hk);五,透過稅務局商業登記署查詢商業登記(gov.hk/br)。詳見第五章。

清拆公司是否要在建造業議會註冊?可以在 HKCA 查嗎?

需要分清三者:屋宇署備存承建商及專業人士註冊名冊(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註冊專門承建商、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等)——核實公司資格查此處;建造業議會(CIC,cic.hk)負責建造業工人註冊系統,依《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註冊建造業工人身在建造工地時須攜帶註冊證——核實工人資格看此處;HKCA 是香港建造商會,屬業界商會而非政府註冊機構,不備存法定承建商名冊。有文章把三者混為一談甚至寫成「香港建造業議會(HKCA)」,會令業主查錯地方。見5.1。

清拆公司必須買甚麼保險?保額是多少?

法定要求是僱員補償保險(俗稱勞保)。根據《僱員補償條例》第 40 條,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以承擔僱主在法律(包括普通法)之下的責任,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不論其合約期或工作時數長短、全職或兼職。最低投保金額以每宗事故計算:僱員不超過 200 人者不少於港幣 1 億元;超過 200 人者不少於港幣 2 億元。若僱主不依法例投購,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至於第三者責任保險,並非該條例的法定要求,但通常是大廈管理處工程申請的條件。見第六章。

甚麼是「平安卡」?

指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所有地盤工人必須接受認可的基本安全訓練及持有有效的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俗稱平安卡)才可以在地盤內工作。此外依《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註冊建造業工人身在建造工地時須攜帶就有關註冊而向他發出的註冊證。業主可在工程進場當日要求查看,這是最直接的現場核實方法。

如何查核清拆公司的公司資料?公司註冊處與商業登記署有甚麼分別?

兩者是不同機構、不同紀錄。公司註冊處負責有限公司的公司登記冊,可透過其電子服務網站的電子查冊服務查閱註冊公司現況資料及已登記文件的影像紀錄,網上查冊中心網址為 icris.cr.gov.hk,亦可親身到香港金鐘道 66 號金鐘道政府合署 13 樓查閱。商業登記則由稅務局商業登記署負責;如不知道該業務的商業登記號碼,可登入「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使用「網上查詢商業登記號碼」服務,或親臨稅務中心 2 樓的商業登記署使用自助查詢系統。見5.4 及 5.5。

16.3 《商品說明條例》與消費者保障

報價單刻意隱藏收費,法律上有甚麼後果?

可能構成《商品說明條例》(第 362 章)下的「誤導性遺漏」。依第 13E 條,如某營業行為遺漏重要資料、隱藏重要資料、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或未能表露其商業用意,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而如該消費者沒有接觸該營業行為便不會作出該項交易決定,則該營業行為即屬誤導性遺漏。條例並明確指出:如某營業行為屬購買邀請,價格資料如非在相關情況下已屬明顯,即屬重要資料。見第七章。

《商品說明條例》禁止哪些不良營商手法?

經《2012 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第 362 章),涵蓋範圍由貨品擴及服務,禁止常見用於消費者的不良營商手法,包括: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以及不當地接受付款。有關條文即「公平營商條文」,包括第 4、5、7、7A、13E、13F、13G、13H 及 13I 條。

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罰則是甚麼?由誰執法?

違反「公平營商條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 $500,000 及監禁五年。香港海關是負責執行《條例》的主要機關。條例亦設立了一項民事的遵從為本執法機制,以鼓勵商戶遵從法例及制止已知悉的不合乎法例的手法。

收了訂金卻不開工,可以循甚麼渠道處理?

除民事追討外,亦可考慮是否涉及《商品說明條例》下的「不當地接受付款」——該條例的公平營商條文禁止的不良營商手法包括不當地接受付款,違例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 $500,000 及監禁五年,由香港海關執法。同時可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及尋求調解,並按金額向小額錢債審裁處(不超過 $75,000)或區域法院提出民事索償。留意舉報與索償是兩回事——舉報促使部門介入,追討金錢仍須循民事途徑。

16.4 價錢與報價

寫字樓清拆還原價錢每呎費用是多少?

香港商業單位清拆市場行情約每呎 $30–$50,平均約 $35 一呎,涵蓋寫字樓、餐廳、住宅僭建、工廠及地鋪等類別。一般住宅清拆則約每呎 $30–$70(平均約 $35);天台屋約每呎 $50–$70。寫字樓實際價錢受還原程度、有無架空地台、玻璃隔間數量、地毯膠水是否要鏟除、重髹範圍、樓層、貨梯條件及是否夜間施工影響,須經上門評估後確認。詳見第四章。

為甚麼不應相信「清拆傢俬 $400 至 $800 一件」這類固定單價?

因為同一項工序的工序量差異極大,而且此類單價大多沒有可核實出處。以拆地板為例,只起地毯與拆石材再鏟膠水至水泥基層,工時可差幾倍;以「井」為單位的舊式報價方式在不同公司間定義亦不一,容易產生爭議——這正是消委會建議訂立標準報價單範本的原因之一。合理做法是先確認還原清單,再要求按實際範圍出分項報價。見4.1。

報價單應該包含哪些項目?

至少 13 項:逐項列明的還原範圍及不包括的項目;每項計價方式及物料假設;架空地台是否連腳座及線槽清除;地毯是否連膠水鏟除及鏟至哪一層;假天花是否連吊架、燈具是保留還是拆走;玻璃隔間是否連鋁框及固定孔修補;是否包含清場;是否包含牆身及柱身重髹及油漆規格;廢料清運車次上限及超出計價方式;建築廢物處置費由誰承擔及是否提供單據;電力部分由誰負責及是否包含完工證明書安排;如涉及機電更換遵行規定表格的責任分工;夜間施工夜數及保護工程範圍。完整清單見第八章。

應該索取幾份報價?報價相差很大怎麼辦?

建議索取三至五份,但前提是各份報價的範圍必須一致——即先向業主或管理處取得還原清單,再要求各公司按同一範圍報價,否則比較沒有意義。若某份報價明顯偏低,應要求對方書面確認廢料清運及處置費、牆身及柱身重髹、電力證明書安排等項目是否已包含。留意消委會調查顯示市場上少過三成報價單列明詳細工序及收費,因此「報價單詳細程度」本身就是一項篩選指標。

16.5 合約、監督與驗收

合約應該包含哪些條款?

至少 11 項:逐項還原範圍及不包括項目;分項價錢及計價基準;工期、開工日、交場日及延誤責任;意外損壞的責任歸屬;保險安排(僱員補償保險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投保人、保額及有效期);發現疑似石棉時的停工與通報程序;廢料處置費歸屬及單據提供義務;驗收標準;須提交管理處的文件清單及由誰辦理;付款時間表(與可驗證里程碑掛鈎);爭議解決機制及適用法律。見第九章。

付款應該怎樣安排?

三條原則:① 不接受一次過付清或過高比例的預付訂金;② 付款節點與可驗證里程碑掛鈎,例如「廢料已全部運走並提供處置單據」、「電力完工證明書已交付」、「牆身重髹完成並經業主初步確認」,而非單純與日期掛鈎;③ 尾款金額須足以構成完工誘因。任何要求「現金、不出單、立即全額」的安排都應拒絕——因為所有追討途徑都需要文件。

施工期間應該怎樣監督?

四件事:① 定期到場並拍照記錄進度,重點看保護工程是否維持(地面保護、圍封、貨梯護板、走廊清潔);② 任何加價要求一律要求書面說明及相片;③ 記錄廢料運走的日期及車次並索取處置單據;④ 發現疑似石棉、消防裝置被移動或結構被觸及時,立即要求停工並書面通報。所有紀錄在日後爭議或舉報時都是同一批證據。見第十章。

交場驗收應該檢查甚麼?

至少檢查:假天花按清單處理;消防裝置完好無損且可用;架空地台及地毯清除後樓板乾淨平整(膠水殘留最常被挑);牆身及柱身修補重髹達規格並已乾透;玻璃隔間固定孔已修補;電線槽及線頭妥善處理;空調開口已封補;水口已封好;單位及公共走廊、貨梯已清理乾淨;保護設施已移除;以及文件齊備(施工前後相片、廢料處置單據及運載記錄、電力完工證明書及如適用的遵行規定表格副本)。完整清單見11.1。

押金拿不回來,通常卡在哪裡?

實務上最常卡在四個位:① 牆身及柱身修補重髹是否達管理處規格(柱身最常被漏計);② 架空地台及地毯清除後樓板是否乾淨平整(膠水殘留最常被挑);③ 消防裝置及大廈機電設施是否完好無損;④ 證明書文件是否齊備。四項都可以在報價階段預先寫死,並在驗收時提供施工前後相片對照。見11.2。

16.6 糾紛處理與選擇標準

遇到清拆糾紛可以去哪裡?索償上限是多少?

五條途徑:① 發出書面投訴並停止付款;② 向消費者委員會求助及尋求調解;③ 評估是否涉及《商品說明條例》下的不良營商手法並向香港海關舉報;④ 循合約內的調解或仲裁機制;⑤ 提出民事索償。小額錢債審裁處可聆訊申索款額不超過 $75,000 的金錢申索;超過須入稟區域法院(一般民事申索上限 $3,000,000)或高等法院(沒有上限)。見第十二章。

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索償上限是多少?

自 2018 年 12 月 3 日起,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司法管轄權限由 50,000 元提高至 75,000 元。審裁處可聆訊任何就合約、準合約或侵權行為提出而申索款額不超過 $75,000 的金錢申索。如申索超過 $75,000,不可將其分割以令各入稟案件的申索額低於上限;若仍要交由審裁處處理,唯一可行方法是放棄追討超過 $75,000 的差額。

選擇清拆公司時應該用甚麼標準?

應以可核實的項目為準,而非公司自述。四類核對:① 資格類——屋宇署註冊名冊的類別、級別及屆滿日期;② 保險類——僱員補償保險(法定)及第三者責任保險(管理處條件);③ 人員類——工人的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及工人註冊證;④ 文件類——是否提供分項報價單、書面合約、廢料處置單據及所需證明書。凡無法核實的宣稱(例如「完成過數百個項目」、「業內口碑最佳」、「經營超過 X 年」)都不應作為選擇依據。見第十三章。

16.7 其他常見疑問

清拆與清拆還原有甚麼分別?

清拆是拆除固定裝修結構;清場是清走活動物品,不涉及拆卸結構;還原則是把單位回復至租約要求的狀態,範圍完全由租約條款及業主或管理處提供的還原清單決定,並無統一法定標準。三者計價邏輯不同——清場按物品量、清拆按範圍、還原按修補標準,因此報價必須分開列。另外要留意「清拆還原比純清拆貴 20–30%」這類說法沒有可核實依據,實際差距取決於清單要求的修補標準。見第三章。

清拆廢料的處置收費是多少?

現行收費:公眾填料接收設施每公噸 $71、篩選分類設施 $175、堆填區 $200、離島廢物轉運設施 $200,最低收費按 1 公噸計算(離島設施最低 0.1 公噸)。寫字樓廢料以非惰性為主(地毯、礦纖板、金屬地台面板、玻璃、鋁框、木飾面),因此若不做分類,整批廢料很容易落入 $175 或 $200 一級。另外,承辦價值 100 萬元或以上建造工程合約的主要承判商,須於獲授合約後 21 天內開立專用繳費帳戶。

舊商業大廈清拆會遇到石棉嗎?

有可能,常見於舊天花板、風管保溫層及隔熱物料。石棉受《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 311 章)管制,環境保護署根據該條例第 51(1) 條備存石棉承辦商註冊紀錄冊供公眾查閱,以便聘請註冊石棉承辦商;公眾亦可以書面查詢個別註冊石棉人士過去兩年所收到的警告信及監督命令的總數。懷疑含石棉時不應由一般清拆工人直接敲拆,並應在合約寫明停工與通報程序。

寫字樓清拆需要幾日完成?

視面積及還原程度而定。細型辦公室清空加基本拆除約 2–4 個工作日;1,000 至 2,000 呎連玻璃隔間、假天花、架空地台及地毯全面還原約 5–10 個工作日,加上重髹及乾燥時間。若只能夜間施工,實際工期通常比日間延長。另須另計電力完工證明書及(如適用)能源效益核證的安排時間。詳細倒推方法見文件與排程篇。

退租前應該提早幾久開始安排?

建議退租前一至兩個月。以「拆至白胚加牆柱重髹加提交電力證明書」為例,由交場日往前扣:驗收及補漏約 2 天、重髹及乾燥約 2–3 天、清拆施工約 6–8 個晚上、電力檢查測試及發證另計、管理處工程申請審批約 1–2 星期,即最遲要在交場日前約四至五星期完成報價及遞交申請。完整倒推示例見文件與排程篇 5.1。

英豪清拆工程的寫字樓清拆服務覆蓋哪些地區?

服務全港 18 區:中西區、灣仔、東區、南區、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黃大仙、觀塘、葵青、荃灣、屯門、元朗、北區、大埔、沙田、西貢及離島。中環、金鐘、灣仔、銅鑼灣、尖沙咀、觀塘及九龍灣等商業區個案較多。可致電或 WhatsApp 6803-1458 預約免費上門評估及分項清拆報價單,電郵 liyingho3@gmail.com。

17.1 配套閱讀(建議順序)

17.2 七類清拆服務頁

17.3 相關專題章節

17.4 網站主要頁面

十八、資料來源

  1. 香港海關《商品說明條例》個案小冊子——經《2012 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第 362 章)禁止的不良營商手法;上述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 500,000 元及監禁五年;香港海關是負責執行《條例》的主要機關;第 13E 條誤導性遺漏的構成要件,以及購買邀請中價格資料屬重要資料的說明。customs.gov.hk
  2. 通訊事務管理局《《商品說明條例》的公平營商條文》——公平營商條文即第 4、5、7、7A、13E、13F、13G、13H 及 13I 條;禁止就貨品及服務作出虛假商品說明、誤導性遺漏、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餌誘式廣告宣傳、先誘後轉銷售行為及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屬刑事罪行,最高罰款 $500,000 及監禁五年;並設有民事的遵從為本機制。coms-auth.hk
  3. 政府新聞公報《《2012 年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的執行情況》——《修訂條例》令《條例》涵蓋範圍從貨品擴及服務,並禁止一些常見的不良營商手法;違例商戶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及罰款五十萬元;《條例》並設立民事的遵從為本機制。info.gov.hk
  4. 勞工處《僱員補償條例》(第 282 章)常見問題及《僱員補償條例簡介》——第 40 條規定所有僱主必須投購僱員補償保險,否則不得僱用僱員從事任何工作;最低投保金額(每宗事故)僱員不超過 200 人不少於 1 億元、超過 200 人不少於 2 億元;不依法投購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常見問題/條例簡介/不購買僱員補償保險的法律後果
  5. 屋宇署《註冊指引》、《搜尋註冊名單》及 data.gov.hk《屋宇署註冊名單》——建築事務監督備存的七類名冊、網上搜尋工具的搜尋方式,以及名冊供公眾查閱旨在協助遵從《建築物條例》的規定。註冊指引/搜尋註冊名單/data.gov.hk
  6. 香港建造業商會資料——業主應要求擬委任的承建商證明其是否為合資格的註冊承建商,有關名冊可在屋宇署網頁查閱。hkbic.org
  7. 勞工處《職安健知多少——建造業》——僱員及工人在建築工程工作地點內工作時的安全、健康及福利受《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 509 章)、《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第 59 章)及其附屬規例保障;所有地盤工人必須接受認可的基本安全訓練及持有有效的建造業安全訓練證明書才可在地盤內工作。info.gov.hk
  8. 建造業議會《工友資訊》及《建造業工人註冊條例》——建造業工人註冊系統;註冊建造業工人身在建造工地時須攜帶就有關註冊而向他發出的註冊證。cic.hk/條例文本
  9. 公司註冊處《如何取得公司資料》及政府新聞公報——可透過電子服務網站的電子查冊服務或親身到香港金鐘道 66 號金鐘道政府合署 13 樓查閱公司登記冊資料;網上查冊中心網址 icris.cr.gov.hk。cr.gov.hk/info.gov.hk
  10. 稅務局《申請商業登記文件》、《商業登記》及《商業登記署的查冊服務新安排》——如不知道商業登記號碼,可登入「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使用「網上查詢商業登記號碼」服務或親臨稅務中心 2 樓商業登記署使用自助查詢系統;商業登記署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網上申請商業登記文件及有效商業登記證複本的電子服務。申請商業登記文件/商業登記/查冊服務新安排
  11. 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數字》及《消委會倡 4 大建議加強規範家居裝修行業》新聞稿(2024 年 2 月 21 日)——投訴統計;2017 至 2023 年共接獲 1,205 宗家居裝修服務投訴,涉及總金額逾 2.7 億元,每宗平均接近 23 萬元;並提出訂立標準報價單範本及建立認證計劃等四大建議。投訴數字/新聞稿
  12. 消費者委員會研究報告演示資料——投訴逐年數字及類別分項(服務質素 510、延遲/不交貨 336、價格糾紛 120 等)。consumer.org.hk
  13. 消委會 2024 年家居裝修研究報告的媒體報道——「神秘顧客」調查接觸 59 間裝修公司及 14 個網上配對平台、索取 40 間公司初步報價單而少過三成列明詳細工序及收費;最高一宗投訴涉款 270 萬元。
  14. 司法機構《有關小額錢債審裁處的常見提問》及立法會答覆——審裁處可聆訊申索款額不超過 75,000 元的金錢申索;司法管轄權限已於 2018 年 12 月 3 日由 5 萬元提高至 7 萬 5,000 元;不得分割申索。judiciary.hk/info.gov.hk
  15. 社區法網(CLIC)《消費者投訴》——審裁處最高索償金額 75,000 元、不得分割申索,以及超過該金額須入稟區域法院(上限 300 萬元)或高等法院(沒有上限)。clic.org.hk
  16. 屋宇署《住用處所的改動及加建工程》常見問題及 1823《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拆非結構牆屬豁免審批工程;豎設或改動非結構牆如屬小型工程須通知屋宇署;附表 1 內列明 187 項小型工程無須預先獲批准圖則和書面同意。bd.gov.hk/1823.gov.hk
  17. 機電工程署《註冊電業承辦商須知》及《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常見問題——完工證明書 WR1/WR1(A) 的要求及保存年期;條例涵蓋的四類主要屋宇裝備裝置及主要裝修工程的規定。承辦商須知/能源效益條例常見問題
  18. 《消防條例》(第 95 章)——將按處長為施行《建築物條例》第 16 條而證明的圖則在建築物內提供的消防裝置或設備從建築物移去的相關條文。電子版香港法例
  19. 環境保護署《噪音管制條例》(第 400 章)指引、《建築廢物處置收費計劃》及《石棉承辦商註冊紀錄冊》(依《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 51(1) 條備存)。噪音管制條例/收費計劃/石棉註冊紀錄冊
  20. 屋宇署《聯絡我們》——一般查詢及舉報熱線 2626 1616(由「1823」接聽,24 小時運作)、電郵 enquiry@bd.gov.hk、傳真及總部地址。bd.gov.hk
  21. 建築廢物處置收費現行水平($71/$175/$200 每公噸,最低 1 公噸)——本地業界公開整理資料,2026 年 8 月。
  22. 商業及住宅單位清拆價錢市場行情(商業每呎 $30–$50、住宅每呎 $30–$70、天台屋每呎 $50–$70)——綜合 PRO360、Toby、ULifestyle、dismantle360 及本地清拆業界公開價目表,2025–2026 年。

本文所列價錢屬市場行情參考範圍,並非本公司報價或承諾價;投訴統計以消費者委員會最新公佈為準;法例條文、罰則、註冊制度、保險最低投保金額、司法管轄權限及收費,以香港海關、屋宇署、機電工程署、消防處、環境保護署、勞工處、建造業議會、公司註冊處、稅務局及司法機構最新公佈為準。本文不構成法律、保險或稅務意見;是否涉及《商品說明條例》下的罪行須由執法機關及法院認定,本文僅就條文內容及一般情況作說明。涉及租約爭議、索償、保險安排或刑事舉報的個案,應諮詢法律或相關專業意見。本公司負責清拆施工、廢料分類及清運;電力工程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辦理,消防裝置改動須由合適註冊人士辦理,能源效益核證須由註冊能源效益評核人辦理,石棉處理須由註冊石棉承辦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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